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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日报成被告 记者董芸摊大事

所属分类:协会要闻     阅读次数:605     发布时间:2015年03月12日 13:30:42

记者不能太任性   媒体发文需谨慎

陕西日报成被告  记者董芸摊大事


应美国“埃德加·斯诺基金会”和美国南犹他大学的邀请,由陕西省翻译协会组织的“海伦桥”艺术团一行16人,于2014年10月访问了美国。陕西省斯诺研究中心理事、陕西日报记者董芸应邀自愿参加了这次出访活动。但是,董芸不仅在出访前不按约定时间交足团费,而且在埃德加·斯诺的故乡堪萨斯城,拒绝参加早已安排好的友好访问,拒绝参加与美国青少年座谈交流,拒绝参加艺术团在堪萨斯城的公开演出,却忙于到处购物。所以,她本人也就失去了与“斯诺基金会”新任主席罗伯特·盖默尔先生等堪城对华友好人士见面的机会,对外造成不可挽回的恶劣影响。

访美归来后,董芸通过非正常渠道“投诉旅行社”,经政府相关部门调查,事实并非如此。在三方协调会上,当她的无理要求没有得到满足时,便怒气冲冲,佛袖而去,利用她的记者身份和工作之便,于2014年12月17日在陕西日报公开发表了与事实完全不符的文章,发泄个人私愤,抹黑我省民间对美友好交流活动,在社会上造成极其恶劣的影响。

董芸在国内外一系列表现,触及了新闻记者的职业道德底线,与“实事求是,追求真理”的斯诺精神背道而驰。陕西省斯诺研究中心作出决定:从2015年1月起,撤销董芸陕西省斯诺研究中心第四届理事会的理事资格。她的报纸文章及其在网络上的传播,对陕西省翻译协会及西安中桥国际旅行社造成严重名誉侵害。陕西省翻译协会及西安中桥国际旅行社以名誉侵害为由将陕西日报和董芸告上法庭。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3月12日上午进行了第一次开庭审理。来自北京、西安、山西的7名证人出庭作证,他们均是“海伦桥”访问团的成员,证明董芸文章的许多内容不符合事实,令人难以接受的。他们认为在陕西最大的党报上无端地点名道姓地污蔑诽谤普通公民,对当事人造成严重名誉损害,这在“文革”结束38年后的党报历史上都是绝无仅有的丑闻。


陕西省斯诺研究中心
                                                                     2015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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