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届全国口译大赛(英语)一号公报
所属分类:协会要闻 阅读次数:77 发布时间:2013年09月05日 15:23:56
为满足我国日益扩大的对外交流需求,培养高素质语言服务人才,促进翻译学科建设和语言服务行业的繁荣与发展,中国翻译协会、中国对外翻译出版公司将联合主办第三届全国口译大赛(英语)(以下简称“大赛”)。 一、活动概况 主办单位 中国翻译协会 中国对外翻译出版有限公司 承办单位 中译语通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二、大赛组委会 名誉主任:李肇星 主任:黄友义 林国夫 三、大赛细则 (一)、参赛资格 具备一定英语口译能力和专业修养的全国高等院校在校学生。 (二)、比赛形式 采取初赛、复赛、大区赛、全国半决赛、全国总决赛五级赛制: 初赛由各地院校自行举办,各校选拔1~3名选手参加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举行的复赛,复赛选拔前6名选手参加所在大区决赛,各大区选拔前6名选手参加全国半决赛,全国半决赛设青岛及南京两大赛区,各赛区前6名晋级全国总决赛。 复赛、大区赛、半决赛和全国总决赛由大赛组委会统一组织。 1. 初赛 2013年10月底前各地院校完成初赛选手选拔工作。各高校于10月28日前将进入复赛的1~3名选手及本校大赛负责人的信息提交至组委会邮箱。 2. 复赛 2013年11月10日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复赛承办单位同时举行。各复赛区于11月17日前将参加大区决赛选手信息及带队教师信息提交至大赛组委会邮箱。复赛承办单位由大赛组委会统一指定。具体信息将第一时间在中国翻译协会网站的“全国口译大赛”栏目及“2014年第三届全国口译大赛”官方网站发布。 3. 大区赛 2013年12月在全国各大区赛承办单位同时举行。大区赛承办单位由大赛组委会统一指定,具体信息将第一时间在中国翻译协会网站的“全国口译大赛”栏目及“2014年第三届全国口译大赛”官方网站发布。 4.全国半决赛 全国半决赛设青岛(北方赛区)及南京(南方赛区)两大分赛区,分别于4至5月期间分段开赛,各赛区前6名选手进入全国总决赛。具体比赛时间将在中国翻译协会网站的“全国口译大赛”栏目及“2014年第三届全国口译大赛”官方网站发布。 5. 全国总决赛暨颁奖 2014年6月在北京举办全国总决赛暨颁奖典礼。 四、奖项设置 1. 大赛总决赛将产生冠、亚、季军及特别奖(最具风采、最佳口译等奖项)若干名,大赛组委会将向获奖选手颁发荣誉证书及奖杯。组委会还将向获奖选手推荐国内行业机构实习机会、国家机关及企事业单位就业机会和赴海外进修留学机会。 2. 大赛半决赛、大区赛将产生冠、亚、季军及优秀奖若干名,大赛组委会将向获奖选手颁发荣誉证书。 3. 组委会将酌情设置最佳组织奖和优秀指导教师奖。 五、其他 1. 参加复赛选手需向承办单位交纳报名费300元,作为承办单位组织及评审费用;因参赛产生的住宿、交通等费用由选手所在学校或选手自理; 2. 如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赛事无法继续进行,大赛将自行终止。大赛组委会拥有大赛活动的最终解释权; 3. 请访问中国翻译协会官方网站(http://www.tac-online.org.cn)全国口译大赛栏目及“2014年第三届全国口译大赛”官方网站了解大赛相关细则。
大赛组委会秘书处联系方式 电话:010-53223695 电子邮件:www.icchina@gtcom.com.cn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百万庄大街24号 邮编:100037 中国翻译协会 2013年8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