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珂、杨红英应邀参加《陕西公共场所公示语英文译写规范:商业》地方标准编制评定会
所属分类:协会要闻 阅读次数:78 发布时间:2016年01月18日 11:45:22
1月12日,陕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召开“陕西公共场所公示语英文译写规范:商业部分”地方标准编制评定会。我会常务副主席马珂、社科委员会理事杨红英教授及来自西安外国语大学、西北大学、省语委会等部门的多位专家应邀参加。早在2011年,我会就参与了《陕西公共场所公示语英文译写规范》第一部分“通则”、第二部分“旅游”和第三部分“交通”的标准评定,目前尚有7个子标准亟待修订。这次评定会主要围绕“商业服务”的公示语标准进行评审,该标准由西北大学和西安外国语大学起草,提交各位专家逐条审定。这个规范的出台将进一步提升陕西省的文明形象,凸显国际化进程中政府服务大众的人文关怀,提升我省的文化软实力,助推现代服务业发展及产业升级。